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興趣頗廣,心得全無;文理不通,感情用事;what's next?

Thursday, December 6, 2007

如果我可以做 designer

Design 這個字,好像從來和我無關。但有一樣東西,我敢保證,由我 design,會比很多人有更貼身的創意。

這樣東西叫做 furniture。我覺得,由我 design 的話,你一定會愛坐在你的書桌而不在被窩裏掙扎。想睡覺時又會覺得張床褥勁舒服。

這是懶人應有的自信。為了懶,我們會思考怎樣可以最不費氣力,怎樣可以讓自己舒服到不行。所以一定會有佳作。(完全符合 principle of least action!!)

舉例來說,說寫字吧,手不能提得太高,頭不可以 dup 得太低,腰卻不能太直,最好可以靠後。你,想到甚麼 solutions 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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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世人總是循規蹈矩的?有不滿意的,有不好的,知道的話,不是應該尋求解決方法嗎?拖字訣,真的這麼好用嗎?逆來順受,難道是種美德?

是不是一定要有甚麼大事情發生了,人們才會去想出了甚麼問題呢?但想完了又是不了了之,隨意找些無關痛癢的 solution 平息事件?

我老實地不明白那些有實權的聰明人是在幹甚麼的。朝令夕改如果能改得好的話,為什麼不放手去改?多做點實驗,才有 conclusion 呀!

以不變為 first priority,只會愈來愈差。到出大事了,才去變,不是太遲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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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在一個群體,甚麼也受到限制。就算每一個人都想變,還是變不來。

人,真的可以這麼容易感到滿足嗎?大家處身在同一塊土地上,為甚麼感受會差這樣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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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看閒書的日子,寫出來的東西就是這樣的,勁散勁亂。

近來愛胡言亂語。潛意識的原因,可能是這個:"二十不狂沒出息,三十猶狂是無識妄人"。剛剛才發現這句話原來我是很相信的,而且正在嘗試實踐。

趁仲係二字頭,應該要狂 d。遲一點就不能狂了。想 follow 自己的 gut 的話,就是現在!

狂者,笑罵由人,我行我素也。只要是自己相信的,都應該要試試。試過不行,再試第二樣。試下試下,就自然搵倒自己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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