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多野都唸唔通,雖然開始清楚應該用咩 approach 去唸。Report 又寫唔起了。唉。識唸果 d 又唔唸。大概係因為目標明確之故?所以其他控方證人提出的證據可以視而不見?
不過唸倒又如何?時間不應該是這樣渡過的。愈想就愈覺得未來這半年除了為自己多添一個標籤,實在沒有甚麼用處。而這個標籤實在會令人看起來更加愚笨,至少在這個大氣候下會。
以前聽見人說,"那人還算是個 X 士!哩 d 野都唔識!"
所以呢,冇咁大個頭,就唔好戴咁大頂帽。就算戴得起有餘,都要睇下戴左人地覺得你襯唔襯。
但實際上,在這裏戴得起的帽,去了別的地方,冷縮熱脹,可能就唔多 arm 戴 lu~~ 所以喇,帽子不帽子,又有乜所謂呢?要緊的是過倒自己就得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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